为鼓励我院学生出国学习,特将“中外联合培养项目”奖学金申请人范围扩大至研究生,具体规则如下:
  一、申请人范围
  1.我院研究生一年级、二年级及博士生一年级与二年级学生;
  2.无违法违纪行为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  3.成绩优秀,有较强学术研究能力;
  4.外语成绩优秀;
 
  二、奖学金奖励标准、申请及评审
  1.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可以申请“中外联合培养项目”通知B、C和D类奖学金。
  2.申请材料及评审方式按照“中外联合培养项目”通知执行。
 
  请各年级同学在5月13日下午17:00之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;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: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513。
 
 项目介绍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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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91暗网
中外联合培养项目BCD类奖学金报名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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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外联合培养项目BCD类奖学金报名表.docx
 “2011计划”法学实验班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申报通知+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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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5月12日